關于對鎮江市宏昇機械施工有限公司塔式起重機設備信息不真實問題的通報

日期:2021年01月18日 15:30


接鎮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對鎮江市宏昇機械施工有限公司塔式起重機設備信息不真實問題進行通報的請示》(鎮政建﹝20214號),該地區建筑安全專項檢查時發現1臺塔式起重機(設備信息號:LAT18100001,型號QTZ50,制造許可證:TS2442068-2015,出廠編號:12033,生產廠家:武漢世峰建設機械有限公司,出廠日期:201256日)存在實體與登記材料不符的問題。經鎮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核實,該設備實際生產廠家為常州江南建筑機械有限公司,出廠編號:50080509已超過使用有限期,應為報廢特種設備。產權單位鎮江市宏昇機械施工有限公司為該設備提供虛假登記資料。檢測單位江蘇安信特種設備檢測有限公司為該設備出具虛假檢測報告。

根據《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66號)和《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管信息化工作的通知》(蘇建質安〔2020120號)有關規定,現對鎮江市宏昇機械施工有限公司、江蘇安信特種設備檢測有限公司通報如下。

一是該塔式起重機不得出租、使用,省安管系統中將鎖定該設備,產權單位應及時在省安管系統中整改完善相關信息,符合《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第八條的,應辦理注銷手續。

二是對鎮江市宏昇機械施工有限公司進行曝光(2021118日至2021717日),同時提醒施工企業慎重使用該單位其它設備,提醒各地建設主管部門加強對該單位其它設備安全監管。

三是對江蘇安信特種設備檢測有限公司進行曝光(2021118日至2021717日),同時提醒施工企業慎重選擇該單位開展設備檢測業務,提醒各地建設主管部門加強對該單位其他設備檢測業務安全監管。

四是曝光期間鎮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應加強對該單位其它設備信息核查,核查未發現產權信息問題情況下,可向我廳提交報告撤銷曝光。

下一步,我廳將進一步核查鎮江市宏昇機械施工有限公司其它設備信息,如發現多臺設備在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制造監督檢驗證明、購機發票等產權信息上弄虛作假,將對鎮江市宏昇機械施工有限公司實施半年以上停業整頓處罰,并記入不良信息記錄。

各地在日常監督中發現跨地區承攬業務的產權單位設備信息真實性存疑的,可上報我廳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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