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推薦2024年度江蘇省建設科技創新成果的通知

日期:2024年05月13日 09:53


蘇建函科〔2024205 

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建委),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推進新質生產力發展我廳將組織開展2024年度江蘇省建設科技創新成果推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方式

(一)專家推薦

推薦專家應具有《江蘇省建設科技創新成果推薦及評審工作細則(試行)》(附件1)規定的推薦資格和推薦條件。

推薦專家每人每年可以獨立或者與他人聯合推薦不超過2項省建設科技創新成果,聯合推薦時列第一位的為責任專家。推薦專家應在本人熟悉學科領域范圍內進行推薦,責任專家應在本人從事學科專業內推薦。推薦專家不能作為推薦項目完成人,并回避同年度省建設科技創新成果評審工作。

(二)部門(單位)、社會團體推薦

推薦部門(單位)、社會團體應具有《江蘇省建設科技創新成果推薦及評審工作細則(試行)》規定的相關部門(單位)、社會團體的推薦資格和推薦條件。

推薦部門(單位)、社會團體應建立科學合理的遴選機制,在本地區、本部門、本學科、本行業范圍內擇優推薦。

二、推薦要求

1. 被推薦的省建設科技創新成果,應是在本省區域內研究開發、推廣應用的項目,或者本省單位和個人為第一完成單位和完成人的合作項目。

2. 鼓勵科技型骨干企業牽頭與高校院所進行產學研合作形成創新成果,鼓勵青年科技人才牽頭申報創新成果。

3. 被推薦的省建設科技創新成果,包括房地產業、建筑業、城市建設、城市管理、村鎮建設、勘察設計、綠色建筑、園林綠化、集中建設等方向的下列成果:

(一)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

(二)地方標準、技術導則、技術指南、施工工法、計算機軟件。

(三)依托創新技術完成的示范工程。

4. 被推薦的省建設科技創新成果,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技術上有重要創新,解決了行業發展中的熱點、難點和關鍵問題,總體技術水平和技術經濟指標達到行業領先水平。

(二)經過一年以上(2023531日前)較大規模的推廣應用,產生了顯著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或者環境效益。

(三)為提升建筑品質、改善人居環境提供有力支撐,增強了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四)轉化程度高,具有較強的示范引領和輻射帶動能力,促進了相關產業的轉型升級,對行業的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

三、推薦公示

被推薦的省建設科技創新成果,應先后在各完成單位內部、推薦部門(單位)或社會團體內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經核實后再次公示無異議的方可推薦。公示情況以書面形式報送。

四、材料要求

推薦材料由《推薦書》(附件2)和附件組成。《推薦書》是省建設科技創新成果評審的主要依據,文字描述要準確客觀,突出科技創新內容及做出的重要貢獻。第一完成人需對提供的材料進行核實,確保信息真實可靠,并將證明材料存檔備查。推薦單位或專家應認真履行推薦責任對相關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并對項目完成人的政治品行作風和廉潔等事項進行審核

五、材料報送

1. 推薦材料報送內容

推薦材料應裝訂成冊,其中推薦函加蓋推薦部門(單位)、社會團體公章,或由推薦專家親筆簽名。

推薦時,請將推薦材料的紙質資料(一式三份)及電子版(word版)一并報送。

2. 報送時間地點

紙質推薦材料截止時間為2024620日,逾期不予受理。

報送地址:南京市草場門大街88號江蘇建設大廈2307室。

聯系人:胡浩,電話:025-51868529

郵箱:05100232@163.com

六、其他

1. 為做好相關科學技術獎推薦工作,未獲省建設科技創新成果二等獎及以上的項目,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原則上不再推薦申報省科學技術獎、華夏建設科學技術獎等更高層級的科技獎項。

2. 2023年度省建設科技創新成果的前三名完成人不能參與本年度被推薦項目。

3. 曾被推薦但未獲獎項目,沒有形成新成果的,不接受再次推薦。

附件:

1. 江蘇省建設科技創新成果推薦及評審工作細則(試行).doc

2. 江蘇省建設科技創新成果推薦書 .doc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459日  

所屬類別: 通知公告

該資訊的關鍵詞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