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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 CENTER關于做好2021年南京市建設工程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職稱辦《關于做好2021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蘇職稱辦〔2021〕39號)和市職稱辦《2021年南京市職稱工作要點》(寧職稱辦〔2021〕14號)要求,為做好2021年南京市建設工程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現將有關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評審條件
(一)申報建設工程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按照《南京市建設工程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條件》(寧職稱辦〔2014〕27號)和《南京市建筑施工工程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條件》(寧職稱辦〔2014〕26號)規定和要求執行。企業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評審,符合相應學歷資歷要求,對初級職稱取得年限可不作要求。
(二)申報建設工程高級工程師按照《江蘇省建設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21〕5號)規定和要求執行。
(三)學歷、資歷、破格條件等要求,按照《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我省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評審職稱有關問題的通知》(蘇人社發〔2018〕96號)、《江蘇省建設工程高級工程師、高級建筑師、高級城市規劃師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10〕9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 號)中的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價基本標準條件執行。
(四)按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我省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蘇人社發〔2016〕356號)文件精神,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均不作要求。
(五)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的資歷(任職年限)截止時間為2020年12月31日,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等截止時間為2021年3月31日。
二、申報范圍
(一)根據《江蘇省建設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21〕5號)規定,建設工程系列職稱設工程設計、工程施工、科技管理三個專業。具體申報范圍如下:
1.在我市企業、事業單位及其他社會組織中從事城鄉規劃和工程設計(建筑設計、結構設計、電氣設計、給水排水設計、暖通空調設計、園林綠化設計、城市燃氣設計、裝飾設計、市政路橋設計、巖土工程、工程地質勘察、工程測量、防護設計、BIM設計)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申報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由南京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建設工程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受理。
2.在我市(區)事業單位、市(區)屬國有企業、市造價協會、園林協會、勘察設計協會和建筑業協會(含四家協會所屬會員企業)等單位的人員申報建設工程中、高級工程施工和科技管理專業技術資格由南京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建設工程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受理;
3.我市其他民營或無主管企業的人員申報建設工程系列中、高級(副高)工程施工和科技管理專業技術資格由南京市人才服務中心建設工程專業技術資格社會化評審委員會受理。
4.江北新區、江寧區、六合區、高淳區、具備職稱自主評審權的企業,申報建設工程系列中級專業資格的人員,按照屬地原則由各區、企業建設工程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受理。
(二)中央駐寧單位、省屬在寧單位和軍隊的專業技術人才(含勞務派遣人員)申報職稱的,需向省職稱辦提交委托函,由省職稱辦統一安排相應評委會受理。
(三)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均不得申報評審或考核認定職稱。
三、申報方式及要求
(一)申報方式
建設工程中、高級職稱評審均采用網上申報方式。申報時間:2021年6月1日至7月23日,逾期系統關閉。
第一步:下載安裝“我的南京”APP并完成實名注冊(已注冊的直接登錄);
第二步:(使用谷歌或IE9以上版本瀏覽器)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共服務平臺(https://m.mynj.cn:11097),用“我的南京”APP掃碼進入進行在線申報;
第三步:網上初審通過的申報人員,通過平臺在線自助打印《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表》(A3紙騎馬訂裝訂,初級、中級一式兩份、高級一式三份),同時打印《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評審人員情況一覽表》(一份,見附件)經所在單位審核蓋章后,由各單位和各家協會于規定時間內統一報送至南京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其余申報材料均通過系統上傳,無需遞交紙質版,原件備查。同時將《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評審人員情況一覽表》的EXCEL電子版本發送至郵箱jwzcsb@126.com。
(二)相關要求
1.學歷驗證。職稱系統將對申報人員學歷學位信息進行自動比對,無法完成比對的人員須在線提交以下材料:國內學歷提交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國內學位證書提交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或江蘇省大學生信息服務中心出具的《江蘇省學位證書認證報告》;國(境)外學歷學位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黨校、軍校院校取得的學歷,提交檔案保管部門簽章確認的《畢業生登記表》。
2.社保繳納。職稱系統將對申報人員社保繳納信息進行自動比對,無法通過系統校驗的申報人員,須按要求在線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現工作單位為本人繳納社保的證明;勞務派遣人員須提供勞務派遣單位為本人繳納社保的證明、勞務派遣單位的派遣資質證明及與現工作單位的派遣協議;企業總部在寧的外地分公司申報人員,須提交分公司為其繳納社保的證明和單位隸屬關系證明材料。
3.論文提交。申報人員提交的論文論著等材料,將委托“中國知網文獻檢測系統”進行學術相似性檢測,檢測結果將作為職稱評審的參考依據。
(1)所提交的論文如能在中國知網(http://www.cnki.net/)檢索到,需將檢索的地址復制到申報系統論文欄目的指定位置。
(2)所提交的論文無法在中國知網檢索到的,應將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期刊查詢結果截圖、期刊封面、版權頁、目錄、論文正文及封底合并成PDF文件上傳,并上傳論文文字內容的WORD版本。
4.繼續教育。根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人社部第25號令)有關要求,繼續教育情況作為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晉升的重要條件。具體按照《關于做好2020年度南京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通知》(寧人社函〔2020〕8號)執行。
(1)專業技術人員申報高級職稱,需參加 1 個相關知識更新工程高級研修班學習,公需科目每年不少于 30 學時。高級研修班和公需科目可通過學習平臺進行免費在線學習(登錄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共服務平臺),公需課目學時由平臺實時記錄學時并自動轉入職稱申報和管理系統,完成高級研修班學習的申報人員打印知識更新工程專題學時證明單,上傳到職稱申報和管理系統。
(2)專業科目學時由用人單位按實認定,并在職稱申報和管理系統內上傳《專業科目學時認定表》和相關佐證材料。
5.初級評審。初定初級專業不符需參加評審的人員,須在線提交工作總結(不少于1000字)、相關業績成果材料(不少于500字)等,由中級職稱評委會代評。
6.職業資格與職稱證書對應。按照《關于轉發<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江蘇省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和職稱對應目錄>的通知》(寧人社函〔2019〕115號)有關規定執行,專業技術人員取得對應目錄中所列的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可直接對應相應系列和層次的職稱。申報人員可自愿申報評審同級或高一級職稱,其資歷從執業資格證書批準日期起算,申報評審條件按現行資格條件執行。申報所對應層次的其他系列職稱,按照同級轉評有關要求執行。
四、有關事項說明
(一)公示要求
1.單位審核,申報人員所在單位要認真審查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并在本單位范圍內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
2.評審委員會在評審前將審核通過人員在南京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網站(http://sjw.nanjing.gov.cn/)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
3.評審委員會將評審通過人員名單在南京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網站(http://sjw.nanjing.gov.cn/)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
(二)收費標準
評審收費標準按照《關于公布南京市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目錄的通知》(寧發改價費字〔2019〕334號)規定執行,根據評審前公示名單人數按標準收取。
(三)個人誠信要求
加強職稱申報人員誠信建設,2020年評審未通過人員,今年再次申報時,業績成果、論文論著等申報材料僅可新增,不可修改或刪除。申報人員凡是弄虛作假材料、剽竊他人作品和學術成果或者通過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職稱的,撤銷已獲得的職稱,并記錄職稱評審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記錄期限為3年。
(四)申報材料提交與繳費
申報人員待網上審核通過后,由單位或協會將《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評審人員情況一覽表》、《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申報表》(單位蓋章,初級、中級兩份、高級三份)以及申報人申報頁面截圖復印件(須含完整個人“基本信息”和“申報信息”,且“申報信息”中要有已選擇的“材料報送地”或“推薦評委會”)等材料匯總后,于8月1日至8月20日期間(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統一提交至南京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組織人事處(廣州路183-1號512室)并進行繳費,截止時間為2021年8月20日16:00,聯系電話:025-83734187。
根據江蘇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預防控制組《關于進一步加強重點場所“蘇康碼”查驗和人員管理的通知》(蘇防控防指〔2020〕98號)文件要求,進入南京市城鄉建設委員會183-1號辦公樓的申報人員要出示當天“蘇康碼”,只有“蘇康碼”為綠碼、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且無干咳等異常癥狀者、佩戴口罩,方可進入辦公樓,具體防控措施以當時的南京市防控要求為準。
南京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2021年5月28日
所屬類別: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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