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本市嚴格落實建筑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承諾制的通知

日期:2018年07月28日 17:38

關于本市嚴格落實建筑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承諾制的通知

滬建管〔2014〕1083號

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全國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電視電話 會議精神,全面落實五方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按照《建筑工程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建質﹝2014﹞124號)(以下簡稱《暫行辦法》)、《關 于嚴格落實建筑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承諾制的通知》(建辦質﹝2014﹞44 號)、《上海市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實施意見》(﹝2014﹞827號)的要求,現將本市嚴格落實建筑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承諾制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暫行辦法》施行后新開工建設的工程項目,在開工前,五方主體的法定代表人必須簽署授權書(見附件1),并明確本單位項目責任人。經授權的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勘察單位項目負責人、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和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應在辦理現場踏勘申請前簽署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承諾書(見附件2—6),并連同授權書,書面報 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備案。

  二、對已經開工、正在建設的工程項目,市、區(縣)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按管理權限,應盡快督促五方主體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及時補簽授權書、承諾書。補簽后,五方主體項目負責人應及時登入市建筑建材網站錄入相關信息。補簽應于2015年3月31日前書面報工程受監質量監督機構備案。

  三、項目負責人如有變更的,應及時到建設受理部門辦理變更手續。同時,應重新簽署承諾書,連同授權書,書面報受監工程監督機構備案。

  四、工程建設過程中,五方責任主體的項目負責人應嚴格按照建設工程相關法律法規及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承諾書內容認真履行相應職責。

  五、建設單位應敦促各方責任主體落實永久性標牌制度。

  (一)建設單位應當在主體建筑單位工程明顯部位設置永久性標牌。

  (二)永久性標牌必須明確載明單位工程名稱,以及工程建設、勘察、設計、監理和施工單位等建筑工程五方責任主體名稱和五個項目責任人姓名。

  (三)永久性標牌的材質應采用耐久性材料,寬度不小于600mm,高度不小于500mm。設計文件中應明確永久性責任標牌的安裝位置和方法。永久性標牌由建設單位制作,施工單位安裝,安裝位置和方法應符合設計文件要求。監理單位應對永久性責任標牌安裝進行監理,對不符合要求的,責令施工單位改正。工程交付使用后,由物業管理單位負責對永久性責任標牌進行管理和維護。

  (四)建設單位在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前,必須將永久性標牌落實到位。永久性標牌設置作為建設單位組織竣工驗收的條件之一。

  六、建設單位應建立五方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信息檔案,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移交城建檔案管理部門。

  特此通知。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九日

所屬類別: 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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