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南通華榮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的事故通報

日期:2019年04月16日 10:15

關于南通華榮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的事故通報


        2019年4月13日上午8時20分左右,由南通華榮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施工總承包,南京南房建設監理咨詢有限公司監理的南京市雨花臺區古雄村經濟適用住房-雨花臺區古雄村經濟適用住房工程四期3-6、3-18、4-17、4-18幢土建及水電安裝工程工程工地,發生一起高處墜落生產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現通報如下:

事故工程:雨花臺區古雄村經濟適用住房-雨花臺區古雄村經濟適用住房工程四期 3-6、3-18、4-17、4-18幢土建及水電安裝工程  

事故地點:南京市雨花臺區新亭大街

事故時間:2019年4月13日上午8時20分左右

傷亡情況:1人死亡

建設單位:南京板橋新城開發有限公司

項目負責人:孫友本

施工總承包單位:南通華榮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張進榮

項目經理:曹譽

施工專業分包單位:南京皖路腳手架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路學武

項目負責人: 夏楓  

監理單位名稱:南京南房建設監理咨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瞿燕明

項目總監:凌恒秀

事故概況:

        2019年4月13日上午8時20分左右,由南通華榮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施工總承包,南京南房建設監理咨詢有限公司監理的南京市雨花臺區古雄村經濟適用住房-雨花臺區古雄村經濟適用住房工程四期 3-6、3-18、4-17、4-18幢土建及水電安裝工程工程工地,南京皖路腳手架有限公司的1名工人(男,44歲,安徽蚌埠人)在除拆3-06棟第5層腳手架時,不慎從腳手架外側跌落至地面(高度約為14米左右)。事故發生后,項目部立即將其送至梅山醫院搶救,搶救無效于當日上午9時56分死亡。

       請各地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依據省住建廳《關于加強全省建筑安全生產責任追究若干意見的通知》(蘇建質安〔2011〕847號)文件的要求,嚴肅處理事故企業及相關責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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