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 公布智能建造試點城市的通知

日期:2022年11月10日 08:45

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大力發展智能建造,以科技創新推動建筑業轉型發展,經城市自愿申報、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審核推薦和專家評審,我部決定將北京市等24個城市列為智能建造試點城市(名單見附件),試點自公布之日開始,為期3年。

  試點城市要嚴格落實試點實施方案,建立健全統籌協調機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有序推進各項試點任務,確保試點工作取得實效。要及時總結工作經驗,形成可感知、可量化、可評價的試點成果,每季度末向我部報送試點工作進展情況,每年年底前報送試點年度報告。有關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大對試點城市的指導支持力度,宣傳推廣可復制經驗做法,推動解決問題困難。我部將定期組織對各試點城市的工作實施進度、科技創新成果、經濟社會效益等開展評估,對真抓實干、成效顯著的試點城市予以通報表揚,對工作進度滯后的試點城市加強調度督導。

  請試點城市于2022年11月底前將完善后的試點實施方案以及1名工作聯系人報我部建筑市場監管司。試點工作中的有關情況和問題,請及時溝通聯系。

  聯系人:楊 光 王廣明

  電 話:010-58933327 58933325

  附件:智能建造試點城市名單

附件

智能建造試點城市名單

  1.北京市

  2.天津市

  3.重慶市

  4.河北雄安新區

  5.河北省保定市

  6.遼寧省沈陽市

  7.黑龍江省哈爾濱市

  8.江蘇省南京市

  9.江蘇省蘇州市

  10.浙江省溫州市

  11.浙江省嘉興市

  12.浙江省臺州市

  13.安徽省合肥市

  14.福建省廈門市

  15.山東省青島市

  16.河南省鄭州市

  17.湖北省武漢市

  18.湖南省長沙市

  19.廣東省廣州市

  20.廣東省深圳市

  21.廣東省佛山市

  22.四川省成都市

  23.陜西省西安市

  24.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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