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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 CENTER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送達第二批《責令限期整改通知書》的公告
〔2023〕4號
根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22號)以及《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集中清理不符合資質標準條件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的通知》(蘇建函建管〔2023〕122號)要求,我廳對建筑業企業資質開展了動態核查工作。
2023年4月14日,我廳通過郵政掛號信方式向具有不合格資質的企業寄送了《責令限期整改通知書》,截止至2023年5月24日,寄往部分企業的第二批1511份《責令限期整改通知書》因登記的經營場所無法聯系等原因退回,現依法將上述《責令限期整改通知書》以公告方式送達,自公告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
附件: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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