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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 CENTER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組織申報2023年度“江蘇省綠色建筑創新項目”的通知
蘇建函科〔2023〕271號
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建委),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江蘇省綠色建筑發展條例》《關于推動城鄉建設綠色發展的實施意見》,發揮綠色建筑創新項目示范引領作用,促進城鄉建設領域綠色低碳發展,經研究,決定開展2023年度“江蘇省綠色建筑創新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1. 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綠色建筑相關標準要求,創新性強、示范效應明顯、具有推廣價值。鼓勵獲得設區市及以上城鄉建設系統優秀勘察設計獎的項目申報省綠色建筑創新項目。
2. 工程項目應竣工驗收備案合格,并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符合《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T 50378-2014或《既有建筑綠色改造評價標準》GB/T 51141-2015相關要求,獲得綠色建筑二星級以上運行標識;
(2)符合《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T 50378-2019相關要求,獲得綠色建筑二星級以上標識;
(3)獲得一星級以上綠色建筑標識的農村地區公共服務設施項目或新型農村社區。
3. 貫徹“適用、經濟、綠色、美觀”的建筑方針,堅持因地制宜、被動優先、主動優化的技術路線。
4. 促進綠色建筑技術進步,積極采用適宜推廣的綠色建筑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新設備。
5. 工程質量合格,實際運行效果良好。
6. 具有較好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
二、申報材料
1.《江蘇省綠色建筑創新項目申報書》(一式3份)。
2. 工程項目總結報告(一式3份),內容包括:工程概況,主要綠色建筑應用技術情況分析,綠色建筑運營實施情況,技術及管理創新點,建筑實際能耗及技術經濟分析,工程竣工報告。
3.附件材料(一式3份),內容包括:竣工驗收備案表,綠色建筑評價標識證書,建筑能效測評標識證書,申報工程項目的業主委員會或使用單位出具的用戶意見等有關資料。
4. U盤1份(包括申報材料電子版和匯報演示文稿PPT)。
三、申報要求
1. 遵循自愿原則,項目申報單位向項目所在地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提交申報資料。
2. 原則上由工程項目建設、規劃設計、施工總承包、監理、技術咨詢、物業等單位聯合申報;也可經建設單位同意后,由設計或施工總承包單位牽頭,聯合其他單位一起申報。
3. 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地區省綠色建筑創新項目的組織申報、初審、推薦工作,并審定竣工驗收備案表等材料的真實性,于2023年8月10日(以郵戳日期為準)前將推薦項目名單、項目申報材料及電子材料,統一行文報送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南京市草場門大街88號江蘇建設大廈2310室。
聯系電話:025-51868578、51868675。
附件: 1. 江蘇省綠色建筑創新項目評審實施細則(試行)
2. 江蘇省綠色建筑創新項目申報書
3. 匯報演示文稿PPT編寫大綱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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