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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 CENTER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動態核查情況的通報
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建委):
為進一步規范建筑市場秩序,促進監理市場誠信體系建設,加強監理行業管理,強化事中事后監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第158號令)、《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調整工程監理企業甲級資質標準注冊人員指標的通知》(建辦市〔2018〕61號)、《關于建立全省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動態核查工作機制的通知》(蘇建函建管〔2015〕674號)和《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動態核查工作的通知》(蘇建函建管〔2019〕500號)的要求,我廳組織開展了全省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動態核查工作。現將核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本次共核查省內771家工程監理企業1723項資質,主要核查在取得資質證書后,其資質條件發生變化是否持續符合資質標準要求。經核,截至2019年12月31日,通過資質動態核查的工程監理企業共564家;未通過的207家,涉及資質332項,其中甲級資質30項,乙級資質231項,丙級資質71項。54項資質本專業工程類別注冊監理工程師人數為0,存在“僵尸企業”、企業名稱變更辦理不及時或企業合并、業務轉型后未及時辦理資質注銷手續等情況。
二、處理意見
對蘇州正林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等207家不符合資質條件的工程監理企業,自發文之日起45天內限期整改。整改期滿后,仍不符合資質條件的,依法撤回相應資質。整改期屆滿前,經整改達標的企業須提交整改報告、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及國家注冊執業人員證書復印件及社保證明報各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驗證。請各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于整改期結束后5日內將轄區內整改驗證情況、企業整改材料報廳建筑市場監管處。
三、其他要求
全省各工程監理企業應按照《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第158號令)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調整工程監理企業甲級資質標準注冊人員指標的通知》(建辦市〔2018〕61號)的要求,建立企業動態自查機制,加強自查自糾和內部管理。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加強對轄區內工程監理企業資質情況動態管理,尤其對存在“僵尸企業”情況的,按流程上報撤回其資質,并采取有效措施,規范工程監理企業市場行為,維護工程監理市場秩序。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0年1月2日
所屬類別: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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