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通知要求 嚴格落實建設單位工程質量首要責任

日期:2020年09月28日 10:13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日前印發《關于落實建設單位工程質量首要責任的通知》,要求依法界定并嚴格落實建設單位工程質量首要責任,不斷提高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水平。

  通知要求,要充分認識落實建設單位工程質量首要責任重要意義。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我國工程質量水平不斷提升,質量常見問題治理取得積極成效,工程質量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但我國工程質量責任體系尚不完善,特別是建設單位首要責任不明確、不落實,存在“違反基本建設程序,任意趕工期、壓造價,拖欠工程款,不履行質量保修義務”等問題,嚴重影響工程質量。建設單位作為工程建設活動的總牽頭單位,承擔著重要的工程質量管理職責,對保障工程質量具有主導作用。各地要充分認識嚴格落實建設單位工程質量首要責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進一步建立健全工程質量責任體系,推動工程質量提升,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高品質工程和美好生活的需求。

  要準確把握落實建設單位工程質量首要責任內涵要求。建設單位是工程質量第一責任人,要依法對工程質量承擔全面責任。對因工程質量給工程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第三方造成的損失,建設單位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有其他責任人的,可以向其他責任人追償。建設單位要嚴格落實項目法人責任制,依法開工建設,全面履行管理職責,確保工程質量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合同約定。

  要切實加強住宅工程質量管理。各地要完善住宅工程質量與市場監管聯動機制,督促建設單位加強工程質量管理,嚴格履行質量保修責任,推進質量信息公開,切實保障商品住房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等住宅工程質量。

  要全面加強對建設單位的監督管理。各地要建立健全建設單位落實首要責任監管機制,加大政府監管力度,強化信用管理和責任追究,切實激發建設單位主動關心質量、追求質量、創造質量的內生動力,確保建設單位首要責任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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