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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 CENTER關于簡化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報材料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城鄉建委)、萊蕪市城管局:
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簡化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報材料有關事項的通知》(建辦市〔2018〕45號)要求,為深入推進建筑領域“放管服”改革,經研究,我廳決定進一步簡化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報材料。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企業在申請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建筑業企業資質(含升級、延續、變更)時,不需提供企業資質證書、注冊執業人員身份證明和注冊證書,由資質許可機關根據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的相關數據自行核查比對。首次申請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時,仍需提供經注冊管理部門批準的注冊執業人員預注冊證明材料。
二、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企業在申請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建筑業企業資質(含新申請、升級、延續、變更)時,由資質申報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對人員社保真實性、有效性簽字承諾,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已經對人員社保情況作出承諾并提交《企業社保情況承諾書》(見附件)的,不需要再提供人員社保證明材料。資質審查過程中,資質許可機關可運用信息共享、向人社部門發函核查等方式核實企業申報人員的真實性。因涉嫌在資質申報過程中弄虛作假被核查的企業,應在規定時限內提供相應反映真實情況的說明材料,積極配合相關部門核查。
三、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充分運用信息共享等手段核實企業申報人員的真實性,加強對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的動態監管。對不符合資質標準的企業,應當責令其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后仍不達標的,由資質許可機關撤回相應資質許可。對發現資質申報弄虛作假的企業,按照《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報弄虛作假行為處理辦法》(建市〔2011〕200號)有關規定處理,并計入企業誠信檔案。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8年10月26日
所屬類別: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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