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2年度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告

日期:2022年03月18日 08:41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22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廳發〔2022〕3號)有關安排,2022年度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于5月14、15日舉行,考試形式為紙筆考試。考試報名即將開始,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考試科目

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設《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和相關法規》(客觀題)、《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客觀題)、《建設工程目標控制》(客觀題)和《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主觀題)4個科目。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須在連續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符合免試基礎科目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相應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已取得監理工程師一種專業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報名參加其他專業科目考試的(級別為增報專業),可免考基礎科目,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相應應試科目,可獲得相應專業考試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

二、考試大綱

2021年版《全國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在中國建設監理協會網站(http://www.caec-china.org.cn/)、交通運輸部職業資格中心網站(http://www.jtzyzg.org.cn/)及中國水利工程協會網站(http://www.cweun.org/)公布。

三、考試時間

5月14日

  上午:9:00-11:00建設工程合同管理

  下午:14:00-17:00建設工程目標控制(3個專業)

5月15日

  上午:9:00-11:00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和相關法規

  下午:14:00-18:00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3個專業)

四、報名條件

凡符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建人規〔2020〕3號)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降低或取消部分準入類職業資格考試工作年限要求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部發〔2022〕8號)規定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具體報考條件可從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報考條件”欄目查詢。

五、報名事宜

考試報名證明事項推行告知承諾制,有關事宜請查閱中國人事考試網“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欄目。考試主管部門、人事考試機構及其他負責報考資格審核的單位,將在考前、考中、考后對報考人員承諾內容開展核查。報考人員應接受并配合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或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視情形給予報名無效、取消考試資格、考試成績無效、證書無效等處理。

報考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 “網上報名”平臺,按有關要求選擇考試地點報名。報名具體日期、考試收費標準、準考證獲取方式、報名程序、具體要求等事項,請見各省(區、市)人事考試機構發布的有關通告。

為保障資格核查、考務組織、考試文書(包括但不限于各種通知、告知、處理決定等)送達、證書制發等考試管理和服務工作順利開展,人事考試機構將收集報考人員姓名、證件號碼、手機號碼、電子郵箱、電子照片、學歷、工作單位等信息。報考人員報名時,應確保填報信息準確、完整,并保持注冊時所使用的手機號碼通訊暢通,以便及時接收提醒信息。人事考試機構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個人信息,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所處理的個人信息安全。

六、考試規則

(一)應試人員參加考試時必須遵守的規則:

1.憑居民身份證、社會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證件和準考證進入考場。身份信息須與報名時所填報的一致。

2.考試開始5分鐘后一律禁止進入考場。

3.服從考場封閉管理,考場封閉期間,原則上不得交卷、離場。所有科目考試考場封閉2小時。

4.遵守考場規則,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遵從試題作答要求。

(二)為保障考試安全,維護考試公平公正,人事考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考試過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對應試人員進入或離開考場、考點,提出規范性要求。

2.查驗應試人員身份證件、所攜帶物品,必要時可借助專門設備、專業人員進行檢查。

3.依法收繳考試作弊設備,集中保管應試人員違規攜帶的工具、資料等物品。

4.對考試現場秩序和考試組織實施過程進行視頻監控。

5.在必要范圍內,協調通訊管理部門對無線通訊等進行干擾或屏蔽。

6.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三)應試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試卷和答題卡(紙),防止他人抄襲。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等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四)應試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進行認定和處理。涉嫌替考、組織考試作弊等犯罪活動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五)應試人員應當按照當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規定,主動配合考試防疫工作,服從有關防疫要求,及時關注當地考試機構官網,獲取最新信息,并做好個人防護。

七、成績公布

考試成績預計于2022年7月下旬在中國人事考試網公布。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人事考試中心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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