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規范山東省建設從業人員印章使用管理的通知

日期:2018年12月13日 08:51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規范山東省建設從業人員印章使用管理的通知
信息發布時間:2018-12-13 信息瀏覽次數: 5 字號:【

魯建教函〔2018〕9號


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城鄉建委)、城管局(執法局、公用事業局、園林局):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指導意見》(廳字〔201822號)和省委、省政府有關“放管服”改革要求,為進一步提高服務質量和辦事效率,經研究,決定對山東省建設從業人員印章使用管理進行規范調整。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嚴格、規范、便民、高效”原則,積極采取有力措施,著力解決目前我省建設從業人員印章種類多和用印集中等問題,進一步提高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

二、規范印章范圍

目前,全省建設行業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管理人員、現場專業人員、技術工人和燃氣從業人員教育考核工作由山東省建設從業人員教育中心(以下簡稱教育中心)承擔,使用印章共有5類,包括印章41枚,鋼印23枚。

1.“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人員證書專用章”及鋼印各2枚(編號(1)、(2))。

2.“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現場專業人員證書專用章”及鋼印各2枚(編號(1)、(2))。

3.“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現場專業人員考試專用章”18枚(編號0118)。

4.“山東省建筑職業技能崗位鑒定專用章”及鋼印各18枚(無編號1枚,以英文字母區分17枚)。

5.“山東省燃氣企業從業人員專業考核合格專用章”及鋼印各1枚。

三、規范措施

(一)統一印章樣式。將全省五類建設從業人員印章統一合并為“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從業人員管理專用章”。

(二)印章下放管理。統一刻制“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從業人員管理專用章”及鋼印各18枚(編號1-17,無編號1枚)。其中教育中心留用印章及鋼印各1枚(無編號),下發各設區市主管部門印章及鋼印各1枚:濟南(1),青島(2),淄博(3),棗莊(4),東營(5),煙臺(6),濰坊(7),濟寧(8),泰安(9),威海(10),日照(11),萊蕪(12),臨沂(13),德州(14),聊城(15),濱州(16),菏澤(17),用于辦理各類建設從業人員的證書用印和相關業務。

(三)規范管理權限。新印章的管理權限在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教育中心和各設區市主管部門要嚴格執行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從業人員管理專用章的有關規定,落實好印章使用管理責任。

(四)用印工作流程。新印章啟用后,五類人員新取證和持證人員繼續教育后的證書延期、證書變更、遺失補辦等,均由各設區市主管部門負責資料審核、證書打印和驗印,教育中心負責網上審批。

四、時間安排

201911日起,教育中心和各設區市主管部門按管理權限和用印范圍,啟用新印章,同時停用舊印章,并于110日前將舊印章統一交回省建設從業人員教育中心辦公室,地址:濟南市歷下區朝山街25708室,聯系人:張瑩,聯系電話:13964076050。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81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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